据极目新闻记者郭友田目视诉讼过程,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发布声明称,在迪利列娃与被告荀先生之间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中,被告张先生发表的博文判决为,荀先生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.5万元,赔偿金3000元。同等费用。来源:天眼查APP 此外,同日,三亚海棠金宝柔电商公司收到一审判决,因侵犯迪丽热巴肖像权、姓名权,向原告迪丽热巴公开道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。三亚海棠金宝路电子商务公司未履行有效裁定规定的道歉义务,迪利列娃请求强制执行。记者获悉,10月13日,迪丽热巴也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提起诉讼,即将被告上法庭,被告是一家文化传播公司。据迪利列娃资料显示,迪利列娃全名迪利列娃·迪利木拉提,1992年6月3日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。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,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。作品有《克拉恋人》、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》、《长歌行》、《安乐的故事》等。荣获第29届中国金鹰电视奖最受观众喜爱女演员奖、第12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最受欢迎女演员奖。